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纪委书记送情妇千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纪委书记送情妇千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近日,绿地集团红遍全网,被一个95后已婚靓妹子“睡绿”了,戴了一个大大的绿帽子。网友:绿地,让绿色从头开始,从天绿到地,让你从身体到灵魂一“绿”到底。
可见,这些人无疑是给绿地集团免费做了广告,而且非常到位。我们再来分析这个问题:
你对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如何看?
95后已婚美女张雨婷同绿地京津冀事业部营销总经理陈军发生不正当关系,并怀孕两个月,被丈夫史睿生实名举报,红遍整个网络。不得不说,此女又刷新了现代人的婚姻观!为了3000万而出轨,金钱至上,玩乐为主,对婚姻视如儿戏,不负责任。
另外,婚内出轨不是一个人的错,婚内出轨,肯定婚姻出现的问题,其丈夫史睿生也有错。据张雨婷爆料,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和史睿生结婚,婚内丈夫史睿生曾动手打过她,有家暴的行为,婚姻已经出现了裂痕,而且遭丈夫索赔500万。
可见,张雨婷的老公史睿生是一个心理素质过硬的男人:他先是关怀备至,接着循循善诱,让妻子将婚内出轨陈军的事实和盘托出,并悄悄地将对话录音,把视频保存,然后实名举报,将妻子的丑事公之于众。从整个过程来看,仿佛被戴绿帽的人不是自己,而是别人。可见,这个男人是早就不在乎这个女人了,更不会在乎她的感受。
夫妻之间出现婚内出轨的事情,那一定不是单方面的原因。两个人都有错,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安生,最后飞得闹得天下人皆知,鱼死网破方可。
我们再来看绿地高管陈军,能混到高管,可能有些才能,不过,相貌确实平平,不做评价,因为相貌是父母给的。陈军犯了许多有钱男人都喜欢犯的错误,即使没钱的男人,美女从身边走过,也会多看几眼,没办法,别人的老婆漂亮已经成为佳话!
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因为这件事情可以说是真的“绿”了!不对,应该说是“红”了,被“绿”的另有其人,他就是此事件女主角张雨婷的丈夫史睿生。
来公司才三个月,张雨婷与陈军多次发生关系
张雨婷本在澳洲留学,尚未取得学士学位,2019年12月,通过校招进入绿地集团实习。
2020年2月,受疫情影响,陈军的秘书无法到任工作,陈军便趁机让张雨婷作为他的临时秘书。在担任秘书期间,陈军用公司经费为张雨婷购买了名贵的手提包,应利用职务之便,将张雨婷提前转正为集团正式员工。
据张雨婷交代,他与陈军多次发生关系是在3月份,到目前为止,张玉婷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花丈夫史睿生70万,结识陈军后,张雨婷迅速抛弃史睿生
史睿生和张雨婷是2016年开始交往,2018年10月在澳大利亚领取结婚证的。由于张雨婷爱慕虚荣、贪恋奢靡,加上学习成绩不好,经常挂科,在这短短四年时间里,张雨庭花掉了史睿生近70万元。
结识陈军后,张雨婷迅速抛弃史睿生,今年5月,史睿生发现张玉婷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一番探查之下,张雨婷承认孩子是他的上司陈军的。
张雨婷爆料“自己被丈夫恐吓家暴,并索赔500万元”
5月17日晚间,一个微博认证名为“sushbs”的用户深夜爆料称:“遭丈夫威胁恐吓勒索,索赔500万元,还有过家暴...”
据举报内容和微博用户名,举报人很可能就是张雨婷。
个人评析
陈军多次与有夫之妇张雨婷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利用公司职务之便将张雨婷提前转正,挪用公司报销经费为张雨婷购买奢侈品。这种做法已经触犯了多条法律,他必然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从道德上来说,他也是一个十足的“人渣”。
张雨婷作为有夫之妇,还与自己上司多次发生关系,这是属于婚内出轨。她的丈夫史睿生对她关怀备至,无论是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满足他的要求。张雨婷却喜新厌旧、红杏出墙,理性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可能也正是因为史睿生的宽容,才给了张雨婷下贱和放荡的资本。
史睿生是这次事件的最大受害者,被老婆带了绿帽子,这放在谁的身上,谁都会无比的生气和愤怒!但史瑞生对张雨婷家暴并勒索500万,这种做法错误的也是不明智的。为了这样一个轻贱的女人而去触犯法律是不值得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曝光他们,让他们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文/若木 图/网络】
谢谢邀请:
婚内出轨这种风气不可涨!带坏了社会风气!!必须严惩不贷!!!
一个企业的领导与下属女人搞权钱交易,这不是个人隐私问题,是败坏了企业文化和社会道德。应当让(她)、他(主动、被动)下台!
奉劝绿地集团陈军这样的男人和女士,如果你(妳)们真心相爱的话,请双方各自离婚后,再结合在一起。也免得像现在这样丢人现眼!
职白观点:此女完全没有礼义廉耻之心!主要原因还是没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绿地集团近期的桃色绯闻已经闹的沸沸扬扬,其高管陈军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真是给绿地集团打了一个免费的超级大广告!
礼义廉耻何在?
根据深挖了解!此女子之前是一名小模特!也拍过几组清纯的写真!但是一直红不了!后来就选择出国留学!
出国后认识了现任老公,追他花了几十万!最终才抱得美人归!
此女回国后,就在绿地集团上班!因为长相清纯,被陈军相中!并且多次发生关系!因为陈军说他自己已经失去生育能力,所以没有做避孕措施!
最终怀孕后,陈军告诉此女,说他有千万资产,让她把孩子生下来,留给她3000万!
后来,此女就将此事告诉自己老公!才有了后来的爆料!
可以看出,此女不管是和前任老公,还是现在的陈军!都和金钱脱不了关系!不管你年龄地位,给钱就行!!!
说难听了,这和mai有何区别!你可以为了钱嫁给一个人!但是嫁人之后为何不安分守己!好好做人呢?
这种败坏风气的行为!必将被世人所诟病!
金钱观
此女都是为了钱!很明显!没有什么可争议的!谁不想拥有金钱?但是古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自己已经结婚,还要为了3000万出轨!这种行为就很可耻!可见,此女对金钱的渴望和欲望完全没有克制!为了金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
真的是毁三观!
这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一个警示:给孩子树立一个正确得价值观,金钱观!是非常重要的!
写在最后
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只希望我们的家长都能好好教育自己得子女!做一个拥有超正三观的人!
一个人,如果连礼义廉耻都不知晓!那么有再多金钱也会被人看不起!
欢迎大家补充!
公司高管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此种行为不管对哪一方来讲,其行为都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
众所周知,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里有一条“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针对该条规定,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该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那么婚内出轨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间是否有本质区别呢?且听慢慢分析:
1.首先,在分析案情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婚内出轨?婚内出轨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婚内出轨主要有三种情形,分别为:
(1)通奸,通奸仅仅是指存在偶尔的婚外情,发生的概率较小,维持婚外情的时间较短,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一般在司法实践中,捉奸在床、无故与婚外异性深夜单独开房的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通奸行为。
(2)同居,这里的“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以要做一个狭义的解释。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持续共同居住两三个月以上构成同居,但各地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达到多久算构成同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时间规定。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主体包括仅包含已婚者,如果是未婚状态,自然不构成此种行为。
(3)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所谓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异性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等。比如有配偶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等结婚仪式都可以认定为重婚行为。
2.根据新闻媒体报道以及以上分析,涉事女子长期与单位领导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导致女方怀孕的事实,如果该爆料属实,那么女方的行为基本可以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那么作为男主,是否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女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呢?答案是可以的。
3.最后,再回到事件本身,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的一个社会现象是,目前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因素中“婚内出轨”而导致离婚的因素占比较多。在最终的调查结果未出来之前,我们不评价当事各方的对错,每一段婚姻都有它的生命周期,有的人在用生命与责任去维护它,有的人却以婚姻作为幌子,视婚姻家庭关系于不顾,而奋不顾身的朝着自己的向往而脱离原有的轨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纪委书记送情妇千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纪委书记送情妇千万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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